从6月份开始,临汾市环保局分别对吉县环保局、乡宁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工作实施了专项稽查。这是该局拉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序幕。
按照环保部相关要求,稽查采用查阅资料、现场验证的方式进行。6月4日至8日,6月18日至21日稽查人员调取了乡宁县12份工业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和吉县全部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并随机调取了乡宁县8份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案卷和吉县全部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
稽查人员对工业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和其中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以及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案卷,对照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个案稽查表进行了逐一打分,并逐一填写了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明细表。同时,对两个县当年的工业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所涉及的企业进行了逐一检查,全部实施了现场验证工作。
现场稽查工作结束后,临汾市环保局分别对乡宁县环保局和吉县环保局下达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在接到《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后及时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落实情况。
按照2012年稽查工作安排,除乡宁县和吉县外,市环保局将于年内全面完成襄汾县、曲沃县、翼城县、浮山县、侯马市、侯马开发区和尧都区的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
(记者 张红岩 王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