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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情怀
发布时间:2013/1/10
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情怀
 
——记永济法律服务所律师陈智英
 
 文:薛定平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阳春三月,笔者来到陈智英的办公室,这里没有任何耀眼的装饰,仅陈列着一张普通的办公桌、一对硬木坐椅、一个装满法律书籍的书柜和一本本厚叠而又装订规范的宗卷,四周墙上悬挂着当事人赠送的20余面锦旗,见证了他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历程。在我市法律界,他像燕子一样飞翔在城乡街巷,田间地头,人心深处。
 
    陈智英1983年高中毕业后招入县农修厂当了一名工人,由于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两年后便加入了党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并先后担任了团支部书记、车间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被评为政工师。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劳资矛盾日益突出,酿成百姓打官司难的现象不断出现,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毅然选择了法律服务这一行业。
 
    1994年,他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专科,2000年6月获得山西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多年来,在所从事的法律服务工作中,由于他勤奋好学,虚心请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成绩显著,多次被永济、运城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05年9月又获运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颁发的“仲裁调解员”证书。
 
    陈智英说:“刀快是自己磨出来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世上无难事,只有肯攀登,在人生的奋斗中要有一种艰苦努力勇往直前的精神。”正是抱着这样的人生理念和态度,在日常工作中他热情待人,把当事人当成上帝。多年来找他办理案件的人不计其数,只要走进他的办公室,一张张愁眉苦脸就会云消愁散,一双双充满愤怒的目光就会消除。
 
    他告诉笔者;一个法律工作者,不只是办好案,首先要做到“四个一、三个问”,才能贴近群众。“四个一”即见到当事人要一张笑脸相迎,给一把椅子,倒一杯热水,说一声请坐的话。“三个问”即见长辈称“伯婶”,见平辈称“兄嫂”,见晚辈称“弟妹”。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是他工作的出发点,他没有节假日,不论刮风下雨,只要当事人来找,都想法挤出时间给予热情接待。有一次市区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给他诉说儿子不孝、不赡养的事,临走时天下着大雨,他二话不说挡一辆面的把老人送回家。
 
    陈智英告诉笔者:“公正公平、依法办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工作者行为准则”。一次他接受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针对当事人诉求,详细了解案情后,三次到肇事者家中耐心做工作,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其投案自首,并在民事赔偿中取得受害者家属谅解,以便在刑事责任方面得到从轻处罚。由于该家经济拮据,起初不同意调解,也不投案自首,抵触情绪很大,想破罐子破摔,智英没有泄气,又先后十余次深入他家做耐心细致的引导,肇事者和家人经过思想斗争后同意赔偿受害人三万余元,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得到了人民法院的从轻判决。对此受害人家属拿出现金感谢智英,被他婉言谢绝。他说:“正因为你们家困难,我才免费为你们服务,交通事故赔偿能妥善解决我就不牵挂了。”感动得两家人热泪盈眶。
 
    伸张正义,他有一种刚直不阿的精神,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方面他热情细致,耐心;在明辨是非曲折,扬善抑恶方面更是据理力争,从不让步。他说:“法律赋予我们的使命就是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8年4月达县民工甫某因我市某企业拖欠他的三万元工资久拖未付,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找到智英,他受理当事人的案件后,多次同某企业负责人以理据争依法讨回欠款,甫某感谢不尽为他送去“为穷苦人撑腰,是真正的好律师”锦旗一面。
 
    2009年天津市塘沽区某企业与我市某企业在经济纠纷,智英受理此案后,经过多次调解,依法解决了两家的纠纷,使天津客人十分感动。我市中石化谢某夫妻为智英送去“当代包工”锦旗一面。他常说不论是外地当事人,还是本地当事人,我都一视同仁。
 
    做一名法律工作者容易,做一名刚直不阿,铁胆无私的合格法律工作人员更难。这显然是一句平常的话语,但却展示了他作为法律工作者的执着追求和人生情怀。
 
(本稿编辑:李守仁)   
 
网友名称:无言
这样的律师才能为老百姓负责,我们尊敬你!!!
网友名称:明明
老百姓就喜欢这样的律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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