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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湿地禁止放生 违者最高将罚50万元
发布时间:2015/11/7

湿地里放生,保护区里挖野菜、采药材,公园里乱刻乱写……这些破坏森林资源、公园景区环境的行为,首次有了明确的处罚标准。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175类绿化行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将得到规范。

放生处罚与湿地等级挂钩

部分市民有到湿地放生动物的习惯,放生动物绝大部分是从市场上购买,其中不乏牛蛙、巴西龟这类的外来入侵物种。去年夏天,就有人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大量放生牛蛙,造成本地青蛙当年几乎灭绝。

这类私自放生行为该怎么罚?《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里规定,在湿地保护范围内投放林业有害物种或者擅自引入林业外来物种,应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处罚的轻重程度,过去由行政执法部门自行掌握,也就是所谓的“自由裁量权”。

这次出台的《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就是要对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明晰。以放生处罚为例,处罚额度直接与湿地保护等级挂钩。根据区县级、市级、国家级三个湿地等级,和已造成危害、未造成危害两种情况,将原先5000元到5万元的处罚细化成6档。在区县级湿地内放生,未造成环境破坏的处罚程度最轻,罚金在5000元至1.5万元之间;在国家级湿地内放生并造成危害的,处罚程度最重,罚款金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

吸烟引发山火最高罚千元

目前,围绕森林资源、绿化成果保护,国家和本市出台的法律法规有近30部,包括《森林防火条例》《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等。每部法律法规都有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但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处罚条款往往制订得很宽泛,处罚金额的最低值和最高值之间经常相差10倍。

为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裁量权,《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175类绿化行业违法行为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分级,每一级有相对应的处罚措施。

从11月1日起,本市进入森林防火期。市民进山不能携带火种,也不能在森林里吸烟、起篝火和放烟花爆竹。如果被发现,按照《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的规定,将会被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这里也存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究竟是罚100元、500元,还是1000元,标准不明晰。

现在,通过规范裁量权,处罚程度按照结果的危害性分为两个等级:未造成森林火灾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森林火灾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挖野菜采砂石处罚分等级

另外,要给市民提个醒儿,您逛风景区时在大石头上题写“到此一游”,在公园随地吐痰、扔垃圾,或是在自然保护区里忍不住挖了几棵野菜,采了几株标本,现在也都有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然保护区破坏行为的处罚根据后果严重程度分成了三个等级:采标本、挖野菜、取药材,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狩猎、捕鸟、放牧等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开荒、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在风景名胜区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罚款50元;在公园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头、口香糖,将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果遇到公园景区乱罚款的行为,您可以向市园林绿化局投诉。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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